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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书奴”自画像
“书奴”自画像
说实话,如果现在大家都觉得读书(不包括“上学”那种所谓的“读书”)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我今天写这个话题,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既然目前社会上看重的好象不是这些,大家关注的主要还是经济收入,习惯以拥有资产多寡来衡量一个人的能力或贡献大小,那我也就没有什么应该顾虑的了。再说,人哪,有时候总免不了要吹吹牛,为自己助兴或者说自我壮胆,大概也是增添生活情趣的一种好办法,让人看了眼馋。要是我连这方面都侃不上几句的话,就更加没有品尝吹的甜蜜的机会了。何况我这里只是得意于自己可以坐在书堆里,并没有鼓吹真的已经学富五车。买的书并非都看,看过的却照买不误,可见阅读与购买没有确定比例关系。不过自己想看的书,一般不用再去借读,倒是不假。占有这些书,确实很满足。心绪烦躁的时候,翻翻自己爱读的书,内心也会平静许多。说出来不怕笑话,儿子调皮不顺心时还会动粗,可翻书看书从来都很温柔。书不会闹别扭,人有什么脾气可发呢。
我十八年前一个学生朋友,曾经授予我“书奴”的光荣称号,现在看来,不佩服他不行,我确实让书征服了。也许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某一方面的奴隶,所谓“书奴”,本质上与“房奴”“车奴”的没什么区别,一样的贪婪、缺乏节制,一样的心甘情愿甚至无可救药。任何一种爱好,一旦入迷,极容易走火入魔。现在我家书满为患,当然与我的购书渠道发生较大变化有关。自从有了特价书店,购买量成倍增加。那里出现的很多书籍,原来书店都没见过,就是原价也买不到的,现在只卖三折左右,真像捡了宝似的。不少还是套书,一下子就是十几本。有一段时间,新书四五天就到一次,我骑车赶去的路上格外兴奋,不知道又能买到什么宝物。好几次货刚到,我们几个等着老板拆包。封口拉开那阵,激动得就跟孩子一样。开始一两年,全是积压的正版书,由于书店经理个人判断失误,这些好书实际上没有进过书店。像《卡夫卡全集》一套精装十本,现在只买六十元,我毫不犹豫买了两套。上海译文的书我最喜欢了,有一种买一种。
说实话,现在买书已经远远超过实际需要,阅读速度怎么也跟不上的。即使已经看过的书,只要真心喜欢,不同版本的都会买下来。就是同一品种,买三四本的也有。其实,有些书虽已买过,可是第二次再去,还没被买走,感到委屈她了,这么好的书,这样低的价,不买对不起她。一次一次,最多的买过六七本。这一点爱人就更不理解了。但她也只好认了,总不至于为了几本书,跟我闹离婚吧。几天不买书,手脚都发痒。有的书当初没买到,或者因为各种原因错过了,一直耿耿于怀,连做梦都想。显克微支的《十字军骑士》就是一个典型事例,我借读过的这本可能不算一流的小说,因为当时很多情节打动过我,一直渴望拥有,为此我等了十多年。仿佛是为了弥补这么多年的思念,我现在已有了五种版本共十二套。很显然,到了后来,在我眼里,书已经不再只是一种读物,业已成为精致的艺术品。而我自己也已经不是普通读者,我仿佛成了统治这个精神后宫的帝王。我因此沾沾自喜,我因此狂妄不羁。于是我无所畏惧,于是我忘乎所以。一个连手机都没有的破落户,因为有了她们,居然仰面朝天,简直什么都不放在眼里。我为书迷,我为书狂。回头想想,这不就是一种占有的激情吗?那些当官的贪污千百万、甚至上了亿还不肯罢休,这辈子真有这么大的开销吗?应该说,正是激情最容易使人丧失理智。有了那么多的书,我会很慷慨地轻易送人吗?才不呢。把自己的一屋子书骄傲地显摆于人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对方开口借走。偶尔碍于情面出借,心中时常惦记着,担心粗糙的手虐待了她,直到有一天完璧归赵,心里一块石头方才落了地。记得年轻时曾经因为一本书,竟跟一个要好的朋友疏远了。
我买书纯属兴之所致,并不看重什么收藏价值,颇有年月的珍版书一本都不会有,主要的是外国文学翻译作品,我们学校图书馆里的世界名著,肯定不如我的齐全。虽然我从小爱书,但是经济条件不允许,没有多少零化钱,尽管几毛几分钱也大都交给新华书店,那是唯一吸引我的商店。再说当时也没啥值得保存的好书,小学、初中买的基本上是连环画,小说类作品,只留下一套《艳阳天》。我亲眼目睹抢购《红楼梦》挤破玻璃柜台那一幕。后来听说,当时出版《红楼梦》是为了解决部队军费开支问题,拿曹雪芹当救兵,这也是出版史上的一个奇迹吧。毛泽东去世后,中国书业开始复苏,重印了好多过去当作毒草的中外名著,再版数量有限,自然供不应求,一大早开门前隔着栅栏卖,人头攒动,当即抢购一空。其时我真的极端赤贫,压根就没有能力跟着往里挤,可我也在一边凑过热闹。直到考上师范,情况才有所好转,虽说每月十六七元的生活津贴,大半打入饭卡,实际到手的现金也不多。记得有一次书店上门展卖,我第一次看到人文版横排本《红楼梦》,一套四册不到四元,一口气买了两套。分配工作后,我又陆陆续续买了不少外国古典文学名著。我对物质生活要求一向不高,吃穿并不在乎,个人花费基本就是购书。偶尔外出旅游,找书店总是一项主要活动,买来地图先寻书店。那些渴望已久的名著意外获得,这种双眼一亮的喜悦之情,依然如昨。
看自己的书,感觉从容又亲切,用不着有计划地整本整本地读。平时闲下来走进书房,东翻翻、西看看,不知不觉一个时辰就过去了。当然,也有的书不允许这样消消停停地翻阅。捧读《呼啸山庄》、《悲惨世界》、《战争与和平》这些不朽著作,都给了我莫大的享受。我至今还记得那个寒冬,独自一人半夜起来,拥被阅读《约翰 克利斯朵夫》的情景。世界真静,听得见灯丝的嘶响。我被主人公的热情点燃了,一点睡意也没有。那时候真年轻啊,没有丝毫困倦,一连几天只睡四五个钟头,白天都没感觉。可以说,雨果、罗曼 罗兰、托尔斯泰们岂只给了我文学方面的滋养,大师们的人道主义激情与民主主义思想,对我青年时代世界观的形成产生了不容置疑的影响。相比之下,我的祖国古典文学根底要浅得多,虽然如此,《红楼梦》至今仍是我心目中的一座丰碑。什么时候读,从哪里翻开,都会兴味盎然。这很可能是我骨子里母语文学的顽强胎记决定的。但这并不妨碍我对鲁迅先生那种针砭中国传统文化中“瞒”、“骗”现象的信服,中国文学中的封建糟粕委实不少。在世界文明空前交融的今天,一味笼统地强调“弘扬民族文化”并不明智。
最令人遗憾的是,儿子笑笑并不爱书,虽说我又怕他动我的宝库。给他买过几本书,不用几天,没有一本不是书角翻卷。恐怕将来留给他,我在地下也不安耽。他几年前就说过,以后没有工作了,还能换点钱维持点时间。气得我半天闭不上嘴,最后爆出一句:我是传给我孙子的!他很阴险地笑笑,一点声音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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