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认识我的人觉得我缺乏长性,交往稍微久的人觉得我多少有点儿古怪,真的了解我的人,会觉得我顽固。
我常说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而我本一介凡人,事事介怀难免力不从心,必有取舍才能不辜负自己所爱。大约是我用这个理论太多的缘故,抑或是本性使然,能够让我付出很多精力的事情并不多。
书,是一个例外。初中读《红楼梦》,整整一个炎热的暑假,我是趴在床上读完借来的三本《红楼梦》,之后马上去买了一本,在随后的几年中,我已经忘记读了多少遍,书最后破散不成形,一位好友帮我补缀。
对书的耐性源于书的匮乏,小时候家里的书籍不多,仅有的几本通俗小说和文学月刊,伴随了我很久,以后很少有被我那样精读的书了。上大学之前,我读完了目前为止自己阅读量中大部分的长篇小说,真正的长篇。我抱着厚厚的《飘》在葡萄架下,趁着夏日早晨的凉爽,坐在小板凳上忘我陶醉。
我发现,读书是有阶段性的,过了喜爱长篇的那个阶段后,我再没有兴趣或者耐性读完那么厚的长篇。
说了这么多,我其实只想说,我推荐刘亮程的理由很简单,他的散文跟随我很久了。
我看书的习惯是不看畅销书,再好的畅销书我都不会在一年内买进(况且我认为畅销书没几本有价值的)。刘亮程的散文得到文学界一致高导时,我已经读过他的几篇散文,它们散见在一些文学期刊上,所以,我欣然买了他的散文集。
出来后,带书不方便,我只随身带了几本书,其中就有刘亮程的散文。
简单概括他的散文,可以用他自己的文章来说:一个人的村庄。看到刘亮程,我不由想起康德,虽然他们从时代和创作方面没办法比较,但是,感觉上,我还是不由得从一个想到另一个。最大的原因,我想,应该是他们的思想行为吧。
刘亮程一直生活在他出生的小镇,他所描写的全是他周围的人和物,他没有比常人丰富的经历、也没有什么离奇的经验。他的作品魅力来源于对生活的细细咀嚼,就像精读一本书,反反复复不知多少遍,你甚至熟悉了每页纸的颜色和味道。
我想起《追忆似水年华》、想起《红楼梦》,我所喜爱的最终都不是离奇的故事情节,而只是对生活琐碎的体味。人们容易一头扎进烦扰喧嚣的尘世,却很难在平淡中琢磨滋味,以致于一切都失了水分变得黯淡无味。这样,当我们读到他们的文字时,难免会惊诧原来周围竟是这样的。这些细腻缜密的文字,让我们为自己粗疏的情感和洞察力感到惭愧,让我们为自己粗心大意的生存感到惋惜。
“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其实不论是诗学还是生活,道理都是一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