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缠着老爸讲故事,淘尽了,他讲:“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和一个小和尚。有一天,老和尚给小和尚讲故事:‘从前有座山。。。。。。’”
故事中的故事,梦中梦,戏剧中的戏剧,话中话。俄罗斯娃娃,中国盒子。以至于城中城,计中计,情中情,错里错。
好似层层叠叠的荷叶边,这种叙事方法最容易制造令人眩晕的迷宫般的精巧和繁复感。
奥斯特在小说《神谕之夜》中就运用了这一技巧。奥斯特笔下的“我”也是一个作家,通过“我”的笔,奥斯特又讲诉了另一套故事。
《神谕之夜》中这两套故事讲诉的语调是不同的。“我”的故事细腻而缓慢,是纪录片的语调,无微不至;“我”笔下的故事,则犹如简笔画,轻快地勾勒出人物活动的单线条。像两种质地不同的面料,奥斯特巧妙地把它们拼接在一起。其中又穿插了各种文本:引得“我”小说缘起的故事,报纸新闻,“我”的朋友约翰写的小说,约翰听人讲诉的经历,“我”笔下主人公葆恩正在读的小说,葆恩听来的故事,“我”笔下人物听到的电话留言。。。。。。
整篇小说就像一杯五彩斑斓富于层次感的鸡尾酒,玲珑而诱惑。非常精纯的故事。
所谓故事,即是时间与空间。
在何时?在哪里?世间万象也不过是这两个因素而已。
只言片语,一旦含了这两个因素,便立刻意境深杳起来。
花在盛开,是当时当下的繁荣(却让人联系明天的凋零)。
今夕何夕,是怅惘抑或欣喜?
你那里几点,蔡明亮的电影名字便够一个故事。
单是“故事”这两字都是有趣的:故,是过去了,经历了。远方也好,当地也罢,都回不去,没法倒带。即便讲的是未来的故事吧,一经讲出,亦成过去。文本讲的是未来,文本自己却成了“故”事了。
卡尔维诺也爱用这一技巧。《寒冬夜行人》是书中的书,《看不见的城市》是城中城,《命运交错的城堡》就直是高难度的益智纸牌游戏了,纸牌排放的次序(时间)和位置(空间)编织出不同的故事。关于命运。
所谓命运,原来是你在何时何地。遇见谁,做了什么。
人类如此执着于故事,大概是对命运的探奇吧。
我是谁(现在做什么的)?
我从哪里来(过去在哪里)?
我要到哪里去(将来在何方)?
是人类永恒的哲学命题,是“庄生梦蝶,蝶梦庄生”的诗意迷思。
PS:关于《神谕之夜》还想再多扯几句。它的文字是好的。不仅好在这讲故事的手法上,字句都是好的。
我还记得一个短语:“陌生而平坦”。是葆恩挣离日常生活,初抵堪萨斯城的凯悦酒店往下看的观感。不知怎么打动了我。
没有冗长的风景或心理描写,恰到好处的节奏,好的文字该有这样的好处。
小时候只爱孔雀开屏,慢慢开始欣赏虎豹斑斓。简洁而暗藏力量。
还有一个令人玩味之处是“我”对自己写作状态的描写。“过去我来过特劳斯的公寓无数次,可当我在自己布鲁克林的公寓里花了几个小时思量它,又把我故事里那些虚构的人物安置进去后,它现在看来似乎同时属于一个虚构的世界和一个光天化日人来人往的现世。。。。。。这既是一个存在于我脑中的虚幻之地,又是我实实在在的栖身之所。同一时刻身陷两处。”
写作和阅读是这样一件奇妙的事情,让人恍惚,仿佛灵魂作壁上观,让你以为你在恋爱,让你以为你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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