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争养小狗难签离婚协议
“分居3个多月,财产分割都没问题,但为了‘痛痛’,离婚协议到现在都没搞好。”日前,南京的王女士来电律师事务所,向律师询问宠物“痛痛”的抚养权问题。
王女士说,她与丈夫刘先生结婚多年,因为身体不大好,一直没有要孩子。几年前,丈夫在宠物市场买了一只吉娃娃狗,模样娇小,很讨人喜,夫妻俩给小狗取名“痛痛”。“‘痛痛’非常通人性,这几年,我丈夫不在家的时间,它成了我精神上的寄托,一天不见它,我就像掉魂似的。”王女士说。
从去年开始,王女士和丈夫的婚姻出现了问题,王女士决定与丈夫离婚。双方经协商在房屋、金钱等财产分割和归属上都得到了解决,但在“痛痛”归谁的问题上,夫妇俩一个也不肯让。丈夫说:“‘痛痛’是我买回来的,理应归我。”王女士则认为,“痛痛”的吃喝拉撒,这几年基本都是她来操持,丈夫从来不管,“他只会玩狗,‘痛痛’跟了他要遭罪的。”
王女士说,分居3个月中,她多次登门想看一看留在丈夫身边的小狗,却遭到拒绝。刘先生要么拒不开门,要么就不同意王女士看小狗,声称狗已是自己的私有财产,王女士无权看狗。王女士向记者表示,如果刘某不让探视狗狗,王女士就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得对狗狗的探视权。
刘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