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有门法律课,其中五个下午是现场课, 去BC省法院和BC省高等法院旁听案子。
省普通法院不是在一个地方,分布散在各个市。第一次的现场课是缅街的那个刑事厅。据说是加拿大第二繁忙的法院(第一在多伦多)。
加拿大的法院审理(除了特殊或者青少年刑事)都是公开审理的。因为他们的宪法规定:司法不仅要执行,还要让公众看到被执行。所以,任何人无需出示证件,只要能通过类似机场那样的安全检查就可以进入。在等候法官见面的几分钟里,竟然看到一个乞丐带着大包小包也进入法院的检查口,然後就去卫生间。在女厕所洗手台上也有残余汉堡包和不雅垃圾。据老师说很多无家可归者、吸毒者甚至智障者只要不妨碍司法处理,都可以进入法院。他们也喜欢冬天享受室内暖气和夏天享受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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