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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水,
随笔
我是帅哥我怕谁
凡是在网的人,都要经历一件事,就是在自己注册的博客和论坛,填写个人资料,选择默认头像或者上传自定义头像,上传头像中有一部分肯定是本人真实照片。
我接触电脑已有很长的历史,但玩QQ、逛交友中心、上论坛、写博客的时间并不长。
2001年的暑期,因为宿舍老停电,有位侄子开网吧的朋友便邀我到网吧找凉快,在他侄子的帮助下,我有了QQ号码,这个号码我一直用到现在没有变过。虽然有QQ号码,但我极少用于聊天,自从腾讯公司开发了网络硬盘服务以来,我就办了QQ会员,每月交费10元,常年使用128M的硬盘空间,感觉很方便。
我用的第一个电子邮箱是21cn的。有天收到一封广告邮件,发信人用的yahoo邮箱,于是我跟着注册了一个yahoo邮箱。在yahoo邮箱里有亚洲交友中心的链接,我出于好奇,注册了一个户头。在填写个人资料时,网站建议上传本人照片,而且还要审查照片的真实性,审查方法估计就是利用搜索工具,看是不是抄袭的网上现成的照片,再就是号召网上举报。那时,我办公室和宿舍的电脑都没有视频摄像头,也没有扫描仪,所以我根本无法提供照片。刚好单位上的司机,一个叫东东的小伙子,在内部网上存有照片,我为了应急,就把东东的照片传了上去,并且通过了审查关,堂而皇之地进入了我的交友档案。
以后,我上过一些文学论坛,发过作品,出过专辑,都没有上传过照片。
2005年5月8日,我用百度搜索《我不是黄蓉》的歌词,居然搜到了一篇同名文章,作者紫月寒箫。这篇文章深深地吸引了我,反复看了几遍,收藏的时候,我注意到它发表在敏思博客网站。我认真浏览了紫月寒箫的敏思博客主页,觉得博客确实是个好东西,于是我在这一天注册了敏思博客,开始了我的博客生活。
在敏思博客,我上传的第一个头像,是用的党的十大时期的中央副主席王洪文的照片,我所在的群组居然没有人察觉,加上我写的旧体诗词比较老气,他们以为我的年龄属于奔四或者奔五一族。后来,我为了证明自己年轻,就再次用了东东的照片做头像。再后来,我在我的敏思博客主页开辟了一个专门栏目,用一篇置顶文章供网友留言,文章全面介绍了本人基本情况,上传照片时,办公室打字员说东东太瘦,而且好像两个眼睛一大一小。经她这么一说,我就打定主意上自己的真实照片,不料新添置的扫描仪出了问题,而网页改版的时间又急,最后还是上传了存在打字员电脑里的她男朋友的照片,而且把我的QQ自定义头像也一起换成了同一张照片。
打字员男朋友戴眼镜,长得白白胖胖,照片一登出来,就有一个好友留言道:"你吃了什么稀奇东西呀?一夜吃成个大胖子了!"
到了今年5月间,我所在的敏思博客恶人谷群组筹备6月1日庆祝建组一周年,我这次真的打算上本人的真实照片,结果又出现了波折。大约是5月20日上午,有个住在本省的敏思博友,提出要与我接通QQ视频,我婉言拒绝了。对方改口要我发一张照片,我发过去以后,她非常生气,说我搪塞、欺骗她。我当然是觉得受了冤枉,连忙询问原因,她说她手上刚好有一张移动公司"5·17"世界电信日的宣传画,上面有个美男子在打手机,而我发的照片,与宣传画上的美男子没有二样。无奈之下,我只好与她接通视频,让她验明正身,结果她转怒为喜,说能够与我这个移动公司的形象代言人交上朋友,真是荣幸之至。当天下午,我去了市移动公司一趟,见到那张宣传画之后,我也吃了一惊。移动公司办公室主任和我同为楹联学会的会员,他告诉我,宣传画上的人物,有可能是根据前年"5·17"VIP客户联谊活动的摄影加工而成,不排除存在侵犯肖像权的嫌疑。听他一开口就提到肖像权官司的问题,我反而头脑清醒了一下,我说我又不是那些歌星影星之流,我犯得着打官司吗!他留我吃晚饭,两人喝完一瓶五粮液之后,他连问我三次,还扯肖像权的事儿不?我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当无名英雄比出风头要好,不扯了!不扯了!保证不扯!
第二天,我向同事提起这件事,有位大姐对我说,你以后上网,千万不要在美女面前出示真实照片,不然帅哥冒扮成,反被人认为是骗子,会影响婚姻大事和革命前程的呐!
7月1日,我在青色年华论坛修改个人资料,用了一个蓝色的蝴蝶做头像,同时标明所属门派为蝴蝶派,结果惹得论坛一号美女领导大哭了一场,出于顾全大局和怜香惜玉,我立即在个人资料中去掉了所有敏感的内容,后来经过思想斗争,最终鼓起勇气,上传了我的真实照片。我心里想,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我以后一律用真实照片做头像!于是,我把我的和讯博客头像也改成了本人真实照片。
当今社会和网络上流传一句很牛的话:我是流氓我怕谁!现在我要高呼一声:我是帅哥我怕谁!
(最新消息:我所在的城市,有家女性尚美医院,门口两棵行道树中间,竖立着一个灯箱广告,某医院男性病专科门诊,欢迎患者前往就医,形象代言人取自移动公司的宣传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