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抓学风 新语丝会歇业?

0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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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抓学风 新语丝会歇业?

一条引人注目的新闻,“我国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遏制学术腐败”(新华网),在新闻媒介中以不同形式广泛传播。据说是要“ 紧盯高校学术造假行为 ”(楚天都市报)。

报道引用教育部社科司副司长袁振国的话说:“我国高校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最突出的是学风浮躁和学术腐败。学风浮躁包括粗制滥造、理论脱离实际以及不遵守学术规范、投机取巧;学术腐败指的是学术造假,在评审、评估的过程中,不坚持原则,甚至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但是,尽管“我国高校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术腐败却日益严重,因此教育部这一举措,无疑备受公众关注。法制日报使用了〈教育部成立学风委专事打假〉这样的标题。而在过去,学术也用“打假”二字,是颇有人忌讳的。

一时网上议论纷纷,有人说,教育部要动真格的了;还有人说,这一来新语丝的学术打假该歇下来了。也就是说,再有问题找教育部的“学风委”就行了。果能如此,就太好了。

如果光看报纸的标题,会产生这种印象,但遗憾的是,多看一看里面的具体内容,就不会那么乐观了。

中国教育报的《规范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说的比较详细。(记者 翟帆 时晓玲《中国教育报》2006年5月26日第2版)我从中看出:

首先,这个“学风委”的全称是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它只能管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学风问题。大概是全称作为标题太长,媒体报道时多简化为“学风建设委员会”或“学风委”,很容易被误认为可以涵盖整个学术领域。

再次,据教育部社科司副司长袁振国说:“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三条:一是拟订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惩处学生不端行为的实施细则和文件;二是总结和推广学风建设的典型经验;三是针对被举报的学术造假事例进行调查。

称得上“打假”的是第三项。然而人家已说了,宗旨是咨询和指导,主要是推动学校的工作。 “一般不受理个案”!可是公众最关心的就是这一条。

中国教育报的有关报道全文照录如下:

不受理具体个案

有记者在会上提问,“学风委”如何受理高校学术不端的案件?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学风委”主要任务是通过调研、起草文件等为学校提供指导,一般不受理个案,具体案件由学校来处理。
  据了解,这一问题是“学风委”委员们讨论后一致达成的。记者了解到,“学风委”委员只有30名左右,主要从高校教师中聘任,都是兼职。如果大量受理个案,从人、财、物等各方面都难以现实。有关负责人同时指出,不受理个案的原因是,学风建设工作的基础在学校,许多的学校都已经建立了学风道德建设的机构或相应组织,都已经在积极处理这方面的工作。“学风委”的宗旨是咨询和指导,主要是推动学校的工作。

你要举报么?“具体案件由学校来处理”,我不知道有多少勇士会去与虎谋皮。

但我对这个“学风委”也有点同情,像人家川大书记、校长都是中组部副部长去宣布的,官阶是副部级,你这“学风委”算那一级呢?何况委员还都是兼职,开完会拍屁股就走了,大概是秘书长来顶着,他那级别更低,须知中国学术界是讲究官阶的,所以有相当副部级的院士。司局级的研究员与普通研究员也不一样,有人把它印在名片上。

大概也因此只能坐而论道,动不了真的。按中国教育报的报道的话说,是从学术规范入手。

已经宣布,把制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导读》确定为“学风委”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因为“社会上许多朋友,包括高校教师和学生,对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究竟包含什么,引用怎么引法,都不清楚”。“重要的是让高校教师和博士生知道什么是学术规范,了解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规范究竟有什么具体内容”。(引自中国教育报报道的“学风委”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教授张岂对记者讲的话。)

简单说来也就是找一些人来编本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导读》,规范已经有了,但是大家还不懂,还得他们来指导一番,大概还会开课吧,这无疑是个大好事,有关专家可以有新的课题任务,又多一项研究成果,某个出版社也可以揽到一批活。

建立机构、制订文件一向是中国教育领导部门的强项,用以表示贯彻执行中央精神、上级指示的决心。还有开课,高等学校也有别人没有的优势,这次书编出来,可以继“三个代表”、“八荣八耻”、“反腐倡廉”...进课堂,再来一个“学术规范”进课堂,中国的学风一定会为之一振,同时也就会成就一批反学术腐败的专家、教授、博导,欹欤盛哉!为了学风建设,一定是舍得花钱的,都是稳拿,没有风险,皆大欢喜。

不过我也有点担心,那些搞抄袭剽窃,买卖论文、文凭,伪造学历,以学术权力谋私等等丑恶行为何时能得到制止?因为我虽年老容易忘事,但也记得,各种规章制度已经制订不少,如清华大学2002年就以曹南燕教授为课题组的主要负责人,开始了借鉴哈佛、斯坦福等国外几十所著名大学的相关科研规定的制订《清华大学教师学术道德守则(试行)》的工作。(人民网地方联报网转发中国新闻网报道2002年3月01日)历时约两年终于完成,不可谓不详备,并已由该校宣布试行(见清华大学第十五次科技工作讨论会闭幕 2003年12月25日)。此外中国科学院公布有《中国科学院院士的科学道德自律准则》,科技部出台有《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北京大学也有《关于教师学校道德问题的规定》(《科教与图书馆》总95期,2002.5,王涛摘自《中华读书报》2002年3月27日)

不仅有守则、规范,而且已大力进行宣传教育,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上就有许多,如吉林大学早在2004年就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道德规范研讨会。《中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2005》和《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走进文科各研究所 (2006-04-18 16:34:47)

然而现在从“学风委”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教授张岂之对记者的谈话得知,原来“高校教师和学生,对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究竟包含什么,引用怎么引法,都不清楚。”还得找些人坐下来再编一本书!

猛然想起《庄子》中引西江之水以救涸辙之鲋的故事*。

因此我估计尽管有教育部成立学风委专事打假,但新语丝方舟子那里仍会门庭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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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周家貧,故往貸粟於監河侯。監河侯曰:「諾,我將得邑金,將貸子三百金,可乎?」莊周忿然作色曰:「周昨來,有中道而呼者。周顧視車轍⑥中,有鮒魚焉。周問之曰:『鮒魚來﹗子何為者耶?』對曰:『我,東海之波臣也。君豈有斗升之水而活我哉?』周曰:『諾,我且南游吳越之王,激西江之水而迎子,可乎?』鮒魚忿然作色曰:『吾失我常與,我無所處。我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於枯魚之肆﹗』」 (莊子 外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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