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时评发了篇切中时弊的好文章:《净化学术环境 光靠政府文件管用吗? 》。须知某些领导机关擅长的工作,就是发文件,文件发下去就万事大吉。因此这篇评论值得一读。
还想补充一点,在高等院校开有关科学研究诚信的必修专门课程,也解决不了腐败问题,不过采用上课的办法来贯彻上级要求,对中国教育部门领导来说,倒是拿手,2005年1月中央公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7月1日,教育部办公厅向北京、天津、浙江、湖北、陕西,以及太原、南京、广州、深圳教育部门发文要求,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试点工作,其中一个办法就是进课堂。在作为第一批试点的城市之一的上海按照初步设想,下学期学生们的“一元课本”里将出现廉洁教育的新内容。还有“八荣八耻”提出后,教育部部长马上提出“八荣八耻”要引入课堂, 都是跟得很快的,但做的怎样,效果如何?未见下文。
不过从中国的实际来看,那些搞腐败的人,骂他无耻他也不以为耻的,仅仅是文件或开几堂课,对搞腐败的人来说更不在乎,你要开课,他还可以去大讲一通呢,不动真的,能反掉腐败?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得不管白猫黑猫,得逮耗子,对腐败事件发现一件查一件;对搞腐败者,查出一个处理一个,像近日刘辉、陈进的落马所起的震慑和教育作用,我看比什么都强。下面是中新社的时评:
2006年05月14日 09:31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三日电 题:净化学术环境,光靠政府文件管用吗?
中新社记者 周兆军
中国教育部近日印发的《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规定:对违反学术道德者,要视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撤销项目、取消晋升资格直至解聘等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评奖、晋升过程中,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这被认为是中国官方针对学术腐败打出的一记“重拳”,舆论也普遍对这记“重拳”挥出去后的威力寄予厚望。事实上,这并不是官方第一次专门针对学术腐败问题出台文件。政府有关部门这些年来一直在下力气抓这些问题,包括发布学术规范,但似乎收效有限。
整肃学术道德,净化高校中的学术环境,从根本上说,要靠学术团体的自治,靠一个学术共同体的形成,而不是单纯依靠行政体系。多年来,中国教育界一直在呼吁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在惩治学术腐败的问题上,高校的自主权同样重要。
从四川大学的“魏于全涉嫌论文造假事件”、“丘小庆论文造假事件”到新疆石河子大学副教授张成勇、清华大学教授刘辉学术腐败事件,不仅折射出高校的浮躁学风,也使长期以来“大一统”的学术评价体系的缺陷暴露无遗。
按照现行的学术评价体系,高校教师评职称必须有专著,而职称又与现实利益,如申请住房、工资水平捆绑在一起。论文数量也与教师的职称评定、学生毕业等因素紧密相关。四川师范大学的一位教授就直言,正是这种完全量化的评价体制,将学者“逼良为娼”。
由于高校的自主权被局限,尽管这种评价体系的缺陷已众所周知,但没有哪个学校愿意站出来打破这层坚冰。由于同样的原因,高校在遇到学术腐败事件时总是遮遮掩掩、唯唯诺诺。
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辉学术造假披露后,学校对其处以“极刑”,撤销教授职务并予以解聘。但面对媒体,校方始终三缄其口,著名学术打假人方舟子直指“清华欠大家一个交代”。而反观著名的“黄禹锡事件”,韩国首尔大学并没有因事件被曝光就迁怒于媒体,而是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对事实真相进行调查,并及时、充分公布调查结果,正面回应民众和社会。
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各种奖惩措施的力量固然重要,但道德层面的事,归根结底是要靠诚信自律,怎样为这种自律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和制度环境,才是最值得深思的地方。
本月,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施一公等一百二十名华人科学家联名致信中国有关部门,建议国内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设立有关科学研究诚信的必修专门课程,给学生和科学研究工作者讲授有关科学诚信的道德规范和处理学术不端的适当程序,从而为国内的学术研究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在这封信的结尾,这些学者们表示,“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诚信是科学进步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