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过,听门德尔松的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让人恨不能重活一次以再一次感受初闻这曲子时心灵的震颤。对此我有同感。这曲子的首乐章一上来就是摄人心魄的第一主题,没有任何引子,管弦乐的铺垫,小提琴凌厉激越的旋律一下子就抓住了你的心。许多伟大的作品都是这样,初听就让你难忘,也许你还会就此爱上了某个作曲家。可这情况在有一个作曲家身上不会出现--我想说的是约翰内斯·勃拉姆斯。
在我喜爱音乐很久了之后,我仍没有对勃拉姆斯萌生太多的兴趣。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勃拉姆斯被我划入不喜欢的音乐家之列。可如今,我最喜爱的名单里,除了巴赫、莫扎特这样的地位不可动摇的半人半神的作曲家,就该排到勃拉姆斯了。回想年少时我对音乐史上著名的“三B”(巴赫、贝多芬、勃拉姆斯)一说的不屑,这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那时的我对整日活在贝多芬阴影下苦苦经营他的第一交响曲的勃拉姆斯持着一种彻底的否定:艺术创作讲的不就是天才的独创性吗?就算他花了多年心血完成(那年他已43岁)的第一交响曲被人誉为“贝多芬第十”又如何?!当然,所有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那时的我对他的音乐无动于衷,无法爱上他的任何一部作品。如今,我对勃拉姆斯的好感并没有让我赞赏汉斯·比洛的“三B”妙语,因为将巴洛克时代的大师和他相提并论并无意义,而将他与贝多芬并列也很不恰当,虽然讨论勃拉姆斯的音乐常常不得不提贝多芬对他的深刻影响。我对他的喜爱是因为我把他当成了独一无二的勃拉姆斯。那个“古典其表,浪漫其心”的勃拉姆斯,那个满怀深邃的思索、沉静地述说的勃拉姆斯,那个用温暖的音色向你展现晚秋的忧伤的勃拉姆斯,那个不可遏制地追忆着过去并竭力挽留古典时代的勃拉姆斯,那个苦行僧般踯躅独行却柔情无限的勃拉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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